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内容有哪些?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是指导法官审理相关案件的重要依据,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于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这就明确了当事人在遇到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时,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在权利归属的认定方面。以著作权为例,《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在网络环境中,对于作品的创作过程和作者身份的认定可能会更加复杂。审理指南会综合考虑网络平台的记录、创作时间、创作工具等因素来确定权利归属。比如,对于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作品,平台的后台数据记录可能会成为认定作者的重要依据。 再者,关于侵权行为的认定。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许可的复制、传播、改编等行为。审理指南会结合《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例如,在判断是否构成网络著作权侵权时,会对比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作品的表达是否实质性相似,以及被告是否有接触权利人作品的可能性。 另外,对于损害赔偿的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审理指南会进一步明确在网络环境下如何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比如,对于网络侵权案件中常见的广告收入、会员费收入等,可以作为计算违法所得的参考因素。 最后,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民法典》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审理指南会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避风港原则的适用等问题进行详细规定,以平衡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之间的利益。 总之,《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为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全面、细致的指导,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知识产权领域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