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原来没缴公积金,需要为了一个人再去补缴吗?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最近才发现公司之前一直没给我缴公积金。现在我想让公司补缴,可公司好像有点不情愿,说只为我一个人补缴很麻烦。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公司是不是必须为我补缴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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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补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公司有义务为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简单来说,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公司和员工都要按照一定比例缴存,这些钱会存到员工的公积金账户里,以后员工买房、租房等和住房相关的事情都可能用得上。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同时,该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无论公司之前是出于什么原因没有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在员工提出补缴要求时,公司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补缴。不能因为是为一个人补缴就拒绝履行义务。如果公司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要求公司限期补缴。这样做既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是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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