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利息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我之前打赢了一场官司,对方需要给我一笔钱,但是过了规定时间对方还没给。我打算申请强制执行,想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利息标准是按照什么来计算的,是有统一的算法,还是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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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利息标准的计算依据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简单来说,如果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里明确写了利息要怎么算,那就按照这个规定来计算这部分利息。要是法律文书里没有确定要支付这部分利息,那就不用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打个比方,假如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对方要给你10万元本金(不包含一般债务利息),对方延迟履行了100天,那么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就是100000 × 0.000175 × 100 。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计算要依据实际案件情况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来确定。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也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准确计算。 相关概念: 一般债务利息:就是生效法律文书中原本就规定要支付的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对被执行人延迟履行义务的一种惩罚性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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