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后一直未办证,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我之前买了套房子,钱都付了,房子也交付使用了,但一直没办下来房产证。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可又担心过了诉讼时效。我就想知道这种房屋买卖后一直没办证的情况,诉讼时效是从啥时候开始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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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中,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你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对于房屋买卖后一直未办证的诉讼时效起算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房屋买卖未办证的场景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有不同的判断方式。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证时间,那么从约定的办证期限届满之日起,你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损害,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例如,合同约定在房屋交付后90天内办理房产证,到了第91天还没办下来,从这天开始,诉讼时效就启动了。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办证时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买受人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届满时,就可以视为其应当知道权利可能受到损害,诉讼时效也从这个时候开始计算。不过,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影响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判断。比如开发商隐瞒了无法办证的真实原因,导致你在较长时间后才发现问题,那么就应当以你实际知道权利受损的时间来起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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