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逾期办理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在探讨房产证逾期办理违约金诉讼时效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可以简单理解为,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你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去法院起诉,要是超过这个时间,对方就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你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房产证逾期办理违约金的情形中,这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通常就是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届满之日。比如说,购房合同里约定开发商要在交房后365天内办好房产证,结果过了365天还没办下来,从第366天起,你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了,诉讼时效也就开始计算。 不过,诉讼时效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开发商主张过违约金,比如发函要求他们支付,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 另外,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你就不能去法院起诉了,你仍然可以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如果开发商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查明后就可能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发现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后,要及时主张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