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出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出让土地不同,出让土地是土地使用者通过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出让呢?答案是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法定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此外,《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也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综上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但要经过政府审批,并且可能需要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转让方上缴土地收益。在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土地被收回等法律风险。如果在操作过程中不确定相关事宜,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土地管理部门,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