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不予起诉后是否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交通肇事不予起诉后通常不能简单地申请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首先得明白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在交通肇事案件里,情况较为复杂。 如果是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在进行交通事故调查时收集的证据之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明确指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而且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也就是说,对于责任认定有意见,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而不是走行政诉讼程序。 要是对于赔偿金额存在争议,这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应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也不是行政诉讼。例如甲和乙发生交通肇事,对赔偿谈不拢,甲要主张赔偿就需通过民事诉讼。 不过,如果在交通肇事处理过程中,涉案个体认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就某项具体行政行为所做出的决定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比如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满等情况,是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但要注意,这只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对于案件的定罪量刑等刑事审判部分,则无法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加以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所以,交通肇事不予起诉后能否申请行政诉讼,要根据具体指向的问题来看,不能一概而论。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在进行交通事故调查时收集的证据之一,用于认定事故各方责任。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