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在探讨有担保人时能否申请支付令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什么是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觉得债务人该还钱了,向法院申请,法院就给债务人发个通知,让他在规定时间内还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有担保人时是否能申请支付令,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担保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因为支付令的申请主要关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合法,以及能否送达债务人。只要满足申请支付令的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若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通常需要先通过诉讼等方式确定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债务,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不过债权人依然可以先申请对债务人的支付令,若债务人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且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当强制执行后债务人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再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有担保人时债权人是有可能申请支付令的,但要依据具体的担保情况以及是否满足申请支付令的法定条件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应根据自身的债权债务情况,准确判断是否可以申请支付令,并积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