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定金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最近在看房子,有几个楼盘都还挺满意的,销售都说要先交定金才能锁定心仪的房子。但我对购房定金这块不太了解,就怕不小心踩坑。想知道交购房定金具体都要注意些什么,从哪些方面去考量,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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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房过程中,关于定金确实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才成立。这意味着,只有当你真的把定金交给对方了,这个定金合同才开始生效。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其次,要明确定金一般是不予退还的,不过要是达成了法定退还事由那就另当别论。比如,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就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这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另外,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要是超过了这个比例,超过的部分可能就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啦。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订金”。“定金”是有专门法律含义的,对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起到担保作用,适用特定的定金规则。而“订金”实际上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它并不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如果认购书中把“定金”写成了“订金”,一旦出现纠纷,就无法适用定金罚则来保障权益了。 最后,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仅口头约定。因为没有签订协议的话,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后期维权会很困难。 相关概念: 定金:是当事人以定金形式担保的债务不正常履行时,对违约方在定金方面的处罚,如收取定金方毁约,应以当时实际收取定金的双倍返还。 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它不起担保作用,如收取订金不履行协议,支付方有权要求返还订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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