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的比例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最近准备买房,和开发商谈认购书时涉及到定金问题,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购房定金比例有没有明确限定,以及如果超出这个比例会怎么样,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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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比例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首先,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也就是说,购房定金是基于购房这个主合同产生的一种担保方式,其数额上限不能超过购房款的20%。例如,若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价格是2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40万元。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是《担保法》,该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其次,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比如约定定金为30万元,但实际只交付了25万元,那么就以实际交付的25万元作为定金数额。 最后,若购房定金比例超过了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比如房屋价格为100万元,认购书中定金为30万元,那么只有20万元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剩余10万元不属于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购房者在签订购房认购书时,应明确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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