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减员自己能申请吗?
我换工作了,原公司一直没给我做社保减员,导致新公司没办法给我增员上社保。我想自己去申请社保减员,不知道行不行,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个人有没有这个权利去申请社保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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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减员自己是否能申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社保减员这个概念。社保减员就是指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停止为特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人员减少的手续。简单来说,就是不再为某个人缴纳社保了。 在一般情况下,社保减员主要由用人单位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的社保经办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当职工离职等情况发生,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这是因为用人单位是社保缴纳的责任主体,与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存在着缴纳社保的法定关系和业务往来。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个人也可以申请社保减员。例如,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注销、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无法正常办理减员手续时,个人可以凭借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法院的破产裁定书、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等,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说明情况,申请办理社保减员。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办理减员手续,严重影响了个人的权益,个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在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处理下,也有可能实现自行申请减员。比如,你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离职证明等材料,证明自己与原单位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实情况后,可能会支持个人的减员申请。 总之,虽然通常社保减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但在特定条件下,个人是能够申请社保减员的。如果你遇到用人单位不配合减员的情况,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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