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求返还赠与小三的财产及利息?
我发现配偶把我们的共同财产赠与了小三,心里特别气愤。我想把这笔财产追回来,而且我觉得期间产生的利息也应该一并返还。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支不支持我这样做,想了解一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返还赠与小三的财产以及相应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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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是可以要求返还赠与小三的财产及利息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这里涉及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赚的工资、购置的房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当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时,这种赠与行为侵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因为该赠与行为没有经过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所以这种赠与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既然赠与行为无效,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赠与的小三就应当返还受赠的财产。至于利息部分,利息是基于该财产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就好比把钱存到银行会产生利息一样,赠与财产期间所产生的利息也应当随着财产一并返还。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当原物需要返还时,基于原物所产生的孳息也应当一并返还。所以,要求返还赠与小三财产及利息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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