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手机不到一年就坏了,能要求商家赔偿吗
我之前买了部手机,还不到一年呢,结果就坏了。心里挺郁闷的,毕竟也花了不少钱。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商家给我赔偿呀?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了解自己有哪些权益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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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的手机不到一年就坏了,是有可能要求商家赔偿的。首先要明白保修期这个概念,电子产品通常保修一年,在这一年里,消费者有让销售方修复故障产品的权利。 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如果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要是在保修期内,同一产品需进行三次及以上的维修服务,消费者就有资格要求销售方予以退换货处理。另外,如果手机损坏是因为本身存在质量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不过,如果手机损坏是由于消费者自身人为原因造成的,比如不小心摔坏等,通常商家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具体能不能要求商家赔偿,得看手机损坏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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