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不发高温费算违反劳动合同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夏天的时候公司一直没发高温费。我就想知道,公司这么做算不算是违反劳动合同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下我在这方面有哪些权益可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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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不发高温费是否算违反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高温费也就是高温津贴,它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发放的补贴 。 从法律规定来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要发放高温费,而公司不发,那显然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这就好比合同里说好了给你这个钱,结果却不给,这就是公司违约了。 即使劳动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但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公司不发高温费也是违法的。虽然不一定违反劳动合同条款,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依法责令公司改正。 不同地区对于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和时间可能有具体规定,比如有些地方规定每年6月至8月发放,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相关概念:高温津贴:是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权益,用人单位发放的一种补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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