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吗?

我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情况。之前和合作方有一些纠纷是约定通过仲裁解决的。现在想了解下,破产这种情况能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呢,还是只能走法院程序?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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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破产和仲裁这两个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的一种法律制度。而仲裁是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也就是说,破产申请的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这是明确规定的。 仲裁主要是用于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机构的职能并不包含对企业破产事宜的处理。仲裁机构没有权力对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进行认定,也没有权力组织破产清算等相关工作。 所以,破产不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如果企业或债权人认为企业符合破产条件,应该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后续的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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