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餐饮服务的发票是否能入账?


收到餐饮服务的发票通常是可以入账的,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入账是指将经济业务记录到会计账簿中,以便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企业而言,餐饮服务发票入账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餐饮费用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扣除。 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是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了业务经营的需要,招待客户发生的餐饮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例如,企业当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了10万元,那么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可扣除6万元,但按照销售收入的5‰计算,可扣除的上限是5万元,所以最终只能扣除5万元。 二是员工聚餐等福利性质的餐饮费用。这部分费用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比如企业当年工资薪金总额为200万元,那么职工福利费扣除上限就是200×14% = 28万元。如果餐饮费用包含在职工福利费中且未超过这个限额,就可以扣除。 三是员工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如果是符合企业差旅费相关规定的合理餐饮支出,通常可以作为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企业需要有完善的差旅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等内容。 不过,如果餐饮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比如个人消费性质的餐饮发票,就不能在企业账目中列支,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在收到餐饮服务发票入账时,要准确判断其性质,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处理,以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