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一次性奖金可以更改吗?
我在做个税汇算清缴时,发现之前申报的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不太合适,想更改一下。不知道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能不能对一次性奖金进行更改呢?也不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希望能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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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次性奖金是可以更改计税方式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汇算清缴和一次性奖金。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一次性奖金,通常是指全年一次性奖金,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在“工资薪金”处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在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之间进行切换选择,系统会自动计算不同计税方式下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可以比较后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计税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汇算清缴申报完成并已申请退税或者已补缴税款的,就不能再更改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了。所以在进行汇算清缴时,纳税人要谨慎考虑,仔细对比不同计税方式下的纳税情况,做出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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