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缴时一次性奖金该如何选择?


在个人所得税汇缴时,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可供选择,分别是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这两种方式,并介绍如何做出合适的选择。 单独计税是将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如果将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会导致适用更高的税率,从而缴纳更多的税款。而单独计税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使一次性奖金按照较低的税率纳税。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则是将一次性奖金与当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算纳税。对于一些高收入者或者综合所得扣除各项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较高的人来说,这种方式可能更为有利。因为综合所得的税率是分级累进的,当综合所得和一次性奖金合并后,可能整体适用的税率并不会提高,甚至还可能降低。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从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选择时,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模拟计算。分别选择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查看系统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比较哪种方式缴纳的税款更少,就选择哪种方式。同时,您还需要考虑自己的综合所得情况、扣除项目等因素。例如,如果您有较多的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会更划算;如果您的综合所得扣除各项扣除后已经接近或达到较高的税率级距,单独计税可能更为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