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哪种更好?

我发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现在有不同的计税方式,我不知道选哪个对我更有利。我不太懂这些计税规则,也不清楚哪种方式能让我交更少的税,想问问专业人士到底选哪种计税方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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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金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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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分别是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好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单独计税是指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种计税方式适用于全年综合所得较低,扣除各项扣除项目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或者较低的情况。例如,小李全年综合所得扣除各项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 - 2万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为3万元。如果采用单独计税,30000÷12 = 2500元,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 = 30000×3% - 0 = 900元。如果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由于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并入后可能无需纳税,显然这种情况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更划算。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是指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计算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种计税方式适用于全年综合所得较高的情况。比如小张全年综合所得扣除各项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为5万元。如果单独计税,50000÷12≈4167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纳税额 = 50000×10% - 210 = 4790元。如果并入综合所得计税,(200000 + 50000)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可能会比单独计税低,此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更有利。 综上所述,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时,建议您先估算一下自己全年的综合所得以及各项扣除情况,然后分别按照两种计税方式计算应纳税额,比较后选择纳税较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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