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支票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发现对方有几张支票,我担心对方会在离婚过程中把支票里的钱转走或者做其他不利于我的处理。我想知道在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对这些支票申请财产保全啊,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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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支票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财产在诉讼过程中受到损害而采取的一种诉讼保护性措施。比如在离婚案件里,经常会出现一方私自隐藏、转移、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在判决后无法顺利分割到应得财产的情况,这时财产保全就很有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当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像一方有可能马上转移、隐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话,申请会被驳回。法院接受申请后,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并且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当事人没提出申请的,法院在必要时也能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所以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担心对方通过支票转移财产等,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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