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不缴纳社保是否一样能领取退休金?
我在体制内工作,听说体制内即便不缴纳社保也能领取退休金,不太确定这是不是真的。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体制内人员不缴纳社保领取退休金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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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体制内部分人员确实存在不缴纳社保却能领取退休金的情况,这主要源于当时的退休养老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体制内人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由国家财政或者单位负担,而无需个人缴纳社保费用。 不过,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情况发生了变化。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体制内人员和企业职工一样,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依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8%。退休后,他们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情况挂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了10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而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仍然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所以,现在体制内人员如果不缴纳社保,是不能像改革前那样正常领取退休金的。只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和退休条件,才能在退休后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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