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是否可以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常常会面临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情况。此时,出借人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能否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下面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等方面来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概念。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时,应当向出借人支付的超期使用资金的费用。而违约金则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规定表明,法律是允许出借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 不过,虽然法律允许同时主张,但也设置了上限。设置这个上限的目的在于防止出借人通过过高的利息和违约金获取暴利,平衡借贷双方的利益。例如,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双方在借条中约定了逾期利息为月息2%,同时约定了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10%。如果李四逾期未还款,张三可以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但如果两者相加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那么超过的部分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在司法实践中,出借人主张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时,需要注意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的约定以及借款人逾期还款的事实。同时,要准确计算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数额,确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出借人主张的数额超过了法定上限,法院会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但要受到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限制。出借人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合理主张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