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索要精神赔偿?


在我国,索要精神赔偿是有法律依据和条件限制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呢?精神损害赔偿就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益或者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就说明,索要精神赔偿通常是在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下。 一般来说,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要有损害行为。就是说侵权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比如殴打他人、诽谤他人等。第二,要有损害事实。也就是受害人确实遭受了精神痛苦,像出现了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第三,损害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即精神痛苦是由侵权人的行为直接导致的。第四,侵权人要有过错,包括故意和重大过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是比较严格的。比如在一些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没有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严重影响了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导致其精神上遭受巨大痛苦,那么法院就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侵权人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不是随意确定的。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总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索要精神赔偿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精神受到了严重损害,并且该损害是由对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