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终止后还能撤销吗?


在探讨民法典中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合同终止和合同撤销的概念。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结束,通俗来讲,就是双方在这份合同中的事情都处理完了,合同不再对双方有约束力。而合同撤销则是因为合同存在一些法定的可撤销情形,使得合同自始无效,就好像这个合同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从时间维度上看,可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那么合同终止后能否撤销呢?一般情况下,合同终止并不影响撤销权的行使,如果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且撤销权没有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当事人仍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例如,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发现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并且在知道该误解后的九十日内,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然而,如果撤销权已经因为超过除斥期间而消灭,即使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也不能再撤销合同了。比如合同签订五年后才发现存在欺诈情形,此时撤销权已经消灭,就无法再撤销合同。 综上所述,合同终止后是否能撤销合同,关键在于合同是否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以及撤销权是否在法定期间内。当事人需要及时关注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