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公司做副业发工资,现在所在单位可以查到吗?


在探讨现在所在单位是否能查到在其他公司做副业获得工资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分析。 首先,从常规的信息获取途径来看,一般情况下现在的单位并没有直接的渠道去查询员工在其他公司的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发放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工资信息通常会被纳入个人信息范畴,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他公司和发放工资的金融机构有义务保护员工的这些隐私信息,不会随意向第三方披露。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现在的单位知晓此事。比如,如果员工在做副业过程中,出现了与本职工作严重冲突或者影响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而这些情况被单位察觉,单位可能会进一步调查。此外,如果员工的副业行为违反了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例如竞业限制条款、禁止兼职条款等。以竞业限制条款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旦单位发现员工违反此类条款,可能会通过合法途径去调查员工的副业及收入情况。 另外,如果税务方面出现问题,也可能引起单位的注意。按照我国的税收规定,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如果员工在做副业取得收入后没有依法纳税,税务部门在核查过程中可能会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员工所在单位,从而导致单位知晓员工的副业收入情况。 综上所述,虽然现在单位通常无法直接查到员工在其他公司的工资发放情况,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单位有可能通过合法途径了解到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