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在家总玩手机能离婚吗?
我老婆一回到家就抱着手机玩,也不怎么和我交流,家里的事情也不管。我觉得这样的婚姻生活很没意思,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就因为她总玩手机这个情况,我可以提出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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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老婆在家总玩手机”本身并不能直接成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但这一情况可能反映出夫妻之间存在感情问题,而感情破裂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老婆在家总玩手机”不属于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形,但可能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因为老婆总玩手机,导致双方长期缺乏沟通交流,无法共同经营家庭生活,使得夫妻感情受到严重影响,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双方因玩手机问题发生争吵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在离婚程序上,你可以先尝试与老婆进行沟通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若你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虽然老婆在家总玩手机本身不是法定离婚理由,但如果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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