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能迁回原所在地吗?
我刚离婚,不想户口还留在前夫家那边。我想把户口迁回我原来的地方,但是又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我就想问问,离婚之后户口是不是可以迁回原所在地啊,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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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之后,户口通常是能够迁回原所在地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该条例第十九条也指出,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离婚属于引起户口变动的法定事由之一。一般情况下,只要原所在地同意接收,离婚者就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户口迁回手续。 办理户口迁回原所在地通常需要以下步骤:第一步,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迁回户口所需的具体条件和材料,常见的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原户籍所在地同意迁入的证明等。第二步,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交迁入申请。第三步,如果申请通过审核,会得到准迁证。第四步,拿着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后一步,再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细微的政策差异,有的地方可能对迁回户口设置了额外的条件,比如要求在原所在地有房产等。所以,在办理户口迁回手续之前,一定要详细咨询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确保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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