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否能够撤销?
我和伴侣为了买二套房办了假离婚,当时没想太多就办了手续。现在伴侣不认账,不想复婚了。我想知道这种假离婚能不能撤销,当初离婚不是我们真实的意愿,该怎么办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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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个概念。所谓的“假离婚”,通常是夫妻双方为了达成某种目的,比如获取购房资格、规避债务等,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法院调解、判决离婚。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从法律层面上解除了。
从协议离婚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只要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登记,且符合法定程序,那么这个离婚的效力是不能被随意撤销的。
如果一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想要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过,这只是针对财产分割部分,而不是撤销离婚本身。
所以,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在“假离婚”中,双方可能都觉得只是形 式上的离婚,但在法律上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因此在做决定之前一定要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