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为了买二套房办了假离婚,还签了财产分割协议。现在配偶不想复婚了,我担心之前的财产分割协议会让我吃亏。我想知道,这种假离婚情况下的财产分割协议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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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假离婚”这一概念,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离婚的结果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夫妻双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财产分割协议就是有效的。 即使是所谓的“假离婚”,只要财产分割协议符合上述有效条件,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因为法律很难去判断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真实动机是“真”还是“假”,只能依据协议本身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来进行判断。 不过,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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