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我和配偶为了买二套房办了假离婚,想着等买完房再复婚。但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假离婚在法律上到底会有什么后果,会不会出现一些我没考虑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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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比如获取购房资格、逃避债务等,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双方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意味着,只要完成了离婚登记程序,婚姻关系就合法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财产分割方面,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想要重新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除非能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否则很难推翻已生效的财产分割协议。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抚养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 此外,假离婚还可能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一方可能会在离婚后改变主意,不愿意复婚,另一方将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其复婚。同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与他人结婚,就构成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另一方将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因此,假离婚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建议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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