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后能否要回孩子抚养权?
我和前妻离婚一年了,当时孩子抚养权给了她。但现在我发现她生活习惯不好,对孩子成长不利,我想把孩子抚养权要回来。我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离婚一年后我有没有可能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展开


在离婚一年后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这是有可能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在离婚时,通常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明确的划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出现了一些情况使得原本的抚养权归属不再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变更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所以,如果您想在离婚一年后要回孩子抚养权,就需要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比如,如果前妻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因为重大疾病无法继续照顾孩子等情况,您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并且明确表示愿意跟您生活,而您又有抚养能力,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总之,要回抚养权的关键在于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