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被公司辞退还能拿到一次性工伤金吗?


在工伤后被公司辞退,劳动者一般是能够拿到一次性工伤金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次性工伤金的概念。一次性工伤金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导致残疾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用于工伤职工后续可能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因伤残在就业方面可能面临困难而给予的补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即使是公司辞退了工伤职工,只要符合相应的伤残等级等条件,职工依然有权获得相应的一次性工伤金。 对于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是公司违法辞退,职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获得一次性工伤金的权益。 另外,如果是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根据规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一般不会涉及到因辞退而产生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可以依法获得的。 总之,工伤后被公司辞退,劳动者能否拿到一次性工伤金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