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在辞职后还能拿到吗?
我受了工伤,现在想辞职,但又担心辞职后拿不到工伤赔偿。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在辞职后到底能不能拿到呢?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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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在辞职后一般是能够拿到的。下面来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构成。工伤赔偿通常包含多个部分,其中一些赔偿项目在员工在职时就可以申请,而另一些则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相关。比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在员工在职接受治疗期间就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当员工辞职时,有两个重要的赔偿项目会涉及到,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工伤职工离职后可能面临的后续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作为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就业受到一定影响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辞职后是可以拿到相应工伤赔偿的。不过,员工需要注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去申请这些赔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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