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对房子未入住物业费的收取是如何规定的?

我买了套房子,但暂时不打算入住。听说即便不入住,物业费还是得交。我想知道国家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全额收取,还是有一定的减免政策呢?希望能了解清楚,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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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入住物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国家对未入住房屋物业费收取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收取,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虽然国家层面没有统一标准,但各地通常会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来进行规范。有些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一般为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以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还有些地方则遵循合同优先的原则,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方式和标准,那么就按照合同执行。例如合同约定未入住房屋也需全额缴纳物业费,那么业主就需要按照这个约定来支付。 所以,当房子未入住时,业主首先要查看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仔细查阅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以此来确定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情况。如果和物业公司在物业费收取上存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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