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入住的情况下物业费该怎么交?
我买了套新房,一直没入住。最近物业让交物业费,我觉得没住就不该交这么多。想问问在法律上,没入住时物业费到底该怎么交,是全额交还是可以少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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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没有入住时物业费如何缴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对于没有入住的情况,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的政策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例如,在某些城市,当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就明确了空置房物业费的减免政策。但也有部分地区没有相关减免政策,即便业主没有入住,也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是公共区域的服务,如小区的安保、绿化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等,这些服务的成本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减少。 所以,如果您没有入住,建议先查看当地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仔细阅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了解其中关于未入住情况下物业费缴纳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且当地有相关减免政策,您可以向物业书面申请按政策减免;如果当地没有减免政策且合同也无特别约定,一般就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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