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民法典规定,孙女可以做遗嘱继承人吗?

我爷爷最近想立遗嘱,打算把一部分财产留给我。我知道法定继承人里好像没孙女,就想问问按照民法典,我能不能成为爷爷遗嘱里的继承人呢?我挺担心最后遗嘱没效力,拿不到爷爷留给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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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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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孙女是否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遗嘱继承的基本概念。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订立遗嘱来决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哪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遗嘱处分财产的对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另一种是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面并没有孙女。也就是说,孙女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 但这并不意味着孙女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种情况下,孙女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嘱成为受遗赠人。当爷爷以遗嘱的形式把财产留给孙女时,就属于这种遗赠行为。 不过,这里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如果爷爷立下遗嘱将财产留给孙女,孙女需要在知道这个遗赠后的六十日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将失去获得这份财产的权利。 综上所述,孙女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通过遗嘱成为受遗赠人来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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