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人是否可以起诉债务人?
我给别人做了连带担保,现在我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但债务人却不愿意把钱还给我。我想知道,作为连带担保人,我有没有权利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让他把我替他还的钱还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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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人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连带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连带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就会产生一个追偿权。简单来讲,追偿权就是担保人替债务人还了钱之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要回这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就从法律层面赋予了连带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权利。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连带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而债务人却拒绝向担保人返还该款项,担保人就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时,担保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担保合同、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以及具体的还款金额。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担保人的合理诉求予以支持。 所以,当连带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是完全可以起诉债务人来行使自己的追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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