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杭州市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重复赔吗?

我在杭州遭遇了交通事故,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现在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得到重复赔偿,像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这些能不能两边都拿到,具体哪些能赔、哪些不能赔不太明白,想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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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杭州市,交通事故和工伤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获得重复赔偿的,但并非所有赔偿项目都能重复获取。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当这两种情况竞合时,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对于一些实际支出的直接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住宿费用等,通常不能重复赔偿。例如,已经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医疗费用的赔偿,工伤保险就不再支付这部分费用。 另外,原国家劳动部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因为交通事故引发工伤问题时,如果交通事故的赔偿已经覆盖了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以及误工工资等方面,那么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无需再支付相关待遇(即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误工工资应视同为工伤津贴);而对于已经支付过死亡赔偿金或残疾生活补助金的情况,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则不再发放(但是,若死亡赔偿金或残疾生活补助金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则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补足差额部分)。 综上所述,在杭州市交通事故和工伤存在竞合的情况下,部分赔偿项目可以重复赔偿,但实际支出的直接费用一般不能重复获取,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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