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解决后房屋还能住吗?
我家这边在搞拆迁,之前因为补偿问题起了纠纷,现在好不容易解决了。我就想问问,这纠纷解决之后,房子还能不能继续住啊?我挺舍不得搬走的,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有没有明确规定能不能接着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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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解决后房屋是否还能居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纠纷解决的结果是房屋不需要被拆迁,比如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拆迁方放弃了拆迁计划,那么在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等影响居住的问题时,房屋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因拆迁相关事宜而改变,居住权也自然得以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 其次,如果纠纷解决后确定房屋需要拆迁,那么就要按照相关的决定和规定来处理。若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房屋需要拆迁,被拆迁人通常需要立即搬离房屋,并配合办理拆迁手续。这是因为此时拆迁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被拆迁人有义务履行。例如在一些案例中,法院判决支持拆迁后,被拆迁人不搬离,拆迁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 另外,对于拆迁返还的房子,房主有房产证,在符合居住条件时当然可以住。不过按照政策要求,五年之内可能不可以过户,如果想办户口,一般也需要有房产证。 相关概念: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 作价补偿: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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