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能否用于注册公司出资?
我有一套房子的居住权,现在打算注册一家公司,想知道能不能用这个居住权来作为出资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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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屋居住权能否用于注册公司出资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它是一种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而公司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从居住权的性质来看,虽然居住权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但它具有人身依附性,是为特定自然人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并且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居住权可以作为出资的财产形式。同时,居住权的转让、继承等受到严格限制,不具有一般财产可自由转让的特性,难以满足公司出资‘可以依法转让’这一条件。
所以,综合来看,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房屋居住权通常不能用于注册公司出资。如果想要用与房屋相关的权益出资,比较常见且可行的是用房屋所有权进行出资,这样更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运营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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