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自愿将房产过户给老婆并放弃产权可以吗?
我老公想把我们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我,并且自愿放弃对这套房子的产权。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会不会有什么潜在风险,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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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老公自愿将房产过户给老婆并放弃产权是可行的。这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一种赠与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老公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老婆也表示愿意接受,这个赠与行为在法律上就具备了基本的成立条件。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首先,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老公自愿将房产赠与老婆,放弃对该房产的一切权益。这样的书面合同可以作为赠与行为的重要证据。 然后,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只有完成了过户登记,老婆才真正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办理过户登记时,一般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此外,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方面。比如,如果该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可能无法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如果老公在赠与房产后又反悔,一般情况下,在房产过户之前,老公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如果老公是为了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而进行房产赠与,债权人有权在法定条件下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总之,在进行房产赠与过户时,双方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手续要求,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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