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丈夫将房产给妻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他最近想把名下的一套房产给我。我有点担心这种婚内房产的赠与有没有法律效力,以后会不会有什么纠纷。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合法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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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内丈夫将房产给妻子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属于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赠与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只要丈夫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妻子也表示接受,那么赠与合同就成立。 不过,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的赠与,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仅仅有赠与合同还不够,要想真正让房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虽然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但房产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转移给妻子。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如果没有办理过户且没有经过公证等特殊情况,丈夫有可能撤销赠与。 因此,为了保障妻子的合法权益,在丈夫表示将房产赠与妻子后,双方应尽快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并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样才能确保房产真正属于妻子,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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