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离岗位我不愿去可以获得赔偿吗?


当公司调离岗位员工不愿去时,能否获得赔偿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工作岗位通常是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如果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调离岗位,这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若公司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员工有权拒绝。 在员工拒绝公司不合理的岗位调动后,如果公司因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能获得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的岗位调动是合理的,比如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且调动后的岗位与原岗位具有相关性,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没有降低,同时公司也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与员工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那么这种调动可能被认为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拒绝去新岗位,公司可能不会给予赔偿。例如,因公司业务拓展,将员工从一个部门调到另一个相关部门,且工资和工作环境等都没有明显变化,这种调动就可能被认定为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调离岗位员工不愿去是否能获得赔偿,关键在于公司的岗位调动是否合法合理。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应首先查看劳动合同的约定,与公司进行积极沟通,若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