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退押金可以住到押金用完吗
我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东却以各种理由不退我押金。我心里很气,想着能不能就住在这儿,直到把押金对应的钱住完。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这么做行不行,要是不行的话又该怎么合法拿回押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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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租房不退押金,不建议住到押金用完。 首先,要明确押金的性质。押金是为了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妥善使用房屋、按时支付租金等义务而交付给房东的一笔钱款。当租赁关系结束,承租人履行了所有义务,房东就应当退还押金。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关系结束后,若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出租人应退还押金。 如果在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况下继续居住,可能会被认定为形成了新的不定期租赁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意味着房东有权按照一定标准收取新的租金。所以,住到押金用完这种做法不但可能拿不回押金,还可能面临需要额外支付租金的情况。 遇到房东不退押金,正确的做法是先尝试与房东协商,明确指出合同中关于押金退还的约定,说明房东的行为是违约的,要求其退还押金。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租赁合同、支付押金的凭证、证明租赁关系结束且自己没有违约行为的证据等。通过法律途径,不但可以拿回押金,还可能根据合同约定获得违约金赔偿。 相关概念: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形式。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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