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我调到其他商店工作,我可以直接辞职吗?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辞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调岗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和您作为劳动者所拥有的权益。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公司要调动您到其他商店工作,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内容,原则上需要与您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公司没有与您协商一致,擅自将您调到其他商店工作,这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工作地点是劳动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未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您可以认为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此时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可以直接辞职,并且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与您进行了协商,并且您也同意了调岗安排,或者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您以实际行动接受了调岗(比如已经到新的商店开始工作),那么这种调岗行为就可能被视为合法有效的变更。此时如果您直接辞职,就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甚至有可能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可能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所以,当公司把您调到其他商店工作时,您需要先确定公司的调岗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如果不合法,您可以直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合法,您直接辞职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后果。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