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满意是否可以起诉?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结果出来后,我觉得这个划分不太合理,对结果很不满意。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通过起诉来解决,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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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满意,一般不可以直接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所以,当事人若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满,不能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常只能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这是因为责任认定主要是基于专业技术和事实调查作出的判断,有其特定的程序和标准。如果对赔偿事项不服,例如对赔偿金额、赔偿范围等存在异议,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在赔偿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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