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遗嘱确定遗产继承份额吗
我家里人最近在讨论遗产的事情,我就想到能不能通过立遗嘱来确定以后遗产的继承份额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能不能这么做,要是可以的话,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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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遗嘱确定遗产继承份额。遗嘱继承就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这就表明,被继承人有权在遗嘱中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决定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处分权的保护。 不过,通过遗嘱确定遗产继承份额时,要保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比如,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意识清晰,能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并且是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所立。不同形式的遗嘱还有不同的法定要求,像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此外,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可能会影响遗嘱的效力。同时,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见证人:是指在遗嘱订立过程中,对遗嘱的订立情况进行见证的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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