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可以将财产继承给孙子吗?
我名下有一些房产和存款,想通过继承公证的方式把这些财产留给孙子。但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这么做,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所以想问下继承公证能不能把财产继承给孙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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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方式。首先来解释一下继承公证,它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从法定继承角度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直接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孙子一般不能直接继承爷爷或奶奶等的遗产。 不过,还有遗嘱继承和遗赠这种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而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财产通过继承公证的方式留给孙子,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属于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被继承人完全有权立遗嘱将财产通过继承公证留给孙子。 需要注意的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如果孙子作为受遗赠人想接受这份遗产,要及时作出接受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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