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月的发票可以下个月做账吗?

我公司这个月收到了一些发票,但财务比较忙还没来得及处理。我想知道,这些当月收到的发票能不能放到下个月再做账呢?会不会违反什么财务或者税务方面的规定呀?
展开 view-more
  • #发票做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当月的发票是否可以下个月做账,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讲,会计核算要求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就是说,只要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比如企业在当月销售了商品并开具了发票,按照权责发生制,这笔收入就应该在当月确认,相应的发票也应该在当月入账。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些费用发票因为特殊原因,比如发票传递时间问题,在当月没有及时拿到,企业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避免遗漏费用,也可以在拿到发票的下个月进行账务处理。 从税务处理的角度看,不同类型的发票有不同的规定。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认证和抵扣有时间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企业取得这些发票后,只要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进行申报抵扣即可。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但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综上所述,当月的发票在多数情况下是可以下个月做账的,但要注意符合会计核算原则和税务规定,避免带来税务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