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写男方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最近在考虑买房,对象说房产证上只写他的名字。我有点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主要就是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怎么界定这房子的归属,以后万一有啥情况,我心里也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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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只写男方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用婚后收入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哪怕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该房产夫妻双方都有份,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如果房子是男方在婚前购买,并且仅登记在他一人名下,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套房就只属于他个人。 另外还有特殊情况,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同时将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视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该房屋不算作共同财产,按照男方个人财产处理,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 总之,判断房产证只写男方名字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购房时间、出资来源以及夫妻间有无特别约定这些因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即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夫妻所得财产除有约定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夫妻二人缔结婚姻之后直至其中一方自然死亡或离婚为止的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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